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于9月4日出爐,將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與電子商務促進和法律責任這五部分做了規(guī)定。

  電商、微商、代購也必須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yōu)惠。依照規(guī)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fā)生后,應當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并如實申報納稅。

  目前在北京個人開網店,不管是網店、微商還是代購都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也就是說做這行幾乎是零門檻,而此后這些電子商務經營者都必須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電商法》明確規(guī)定,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jiān)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注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劃重點

  · 不管是什么代購,都需要營業(yè)執(zhí)照,還有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

  · 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 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jiān)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 違反《電子商務法》的賣家最高可被罰 50 萬人民幣,平臺最高將被罰 200 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

  其實對于代購和微商的新規(guī)定,對于經營者可能來說是增加了一些麻煩,但對于消費者來說不僅僅是對商品本身的真假有了保障,對于人身安全也是有了很大保護。對于整體行業(yè)來說,也是一次相對嚴格的整頓,也是為了讓人消費的同時,能夠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全。

  電商法規(guī)定

  《電子商務法》的出臺給了微商們一個“名分”,現在它們擁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叫“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指的是通過互聯(lián)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其他網絡服務”涵蓋微商、直播等形態(tài)。

  今后微商、代購們做生意,不是只在微信上發(fā)發(fā)朋友圈這么簡單了。

  今后微商、代購們做生意,

  首先,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yè)執(zhí)照。

  其次,必須依法納稅。

  第三,如果賣的是食品,還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首先,代購、微商們都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在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yè)執(zhí)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個人銷售自家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yè)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需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不在范圍內。

  其次,必須依法納稅?!峨娮由虅辗ā芬?guī)定,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yōu)惠。

  此外,第十二條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這意味著,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還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奶粉代購生意可能真的懸了

  網上流傳,“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jiān)委認證工廠生產的奶粉不得銷售。”記者并沒有在《電子商務法》中找到直接信息。但第26條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jiān)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明確了跨境電商無論何種模式,必須遵守進出口以及國內法律。

  有業(yè)內人士解讀,這一條文看似平常,其實可能影響了大部分跨境奶粉。因為按照目前國家的規(guī)定,所有嬰幼兒奶粉的配方都需要通過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注冊,但海外奶粉在海外生產與銷售,遵守的是當地的法律法規(guī),大部分沒有專門針對中國市場進行配方注冊。而且獲得配方注冊的前提是,奶粉生產工廠需先通過中國相關管理機構的工廠認證。

  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為,直郵、微商代購等確實處在一個監(jiān)管空隙的狀態(tài)。在《電子商務法》公布后,直郵模式納入跨境電商范疇,也就意味著其也需要滿足報關程序以及國內對奶粉的規(guī)定。另外,微商及其他網絡平臺向消費者繼續(xù)提供跨境購買奶粉的,也應當進行工商登記。

  記者聯(lián)系了幾家淘寶代購、微商代購店主。

  從事澳洲奶粉代購的曾女士說,自己是個人代購,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

  荷蘭奶粉代購店主諾諾表示,自己在荷蘭和國內都注冊了公司,并向記者出示了營業(yè)執(zhí)照。“按照針對奶粉的這項規(guī)定,最壞的可能是,今后店內的部分奶粉賣不了了,但是玩具、護膚品這類不受影響。”

  另一家德國奶粉代購店店主有點錯愕,“海外當地采購的都是沒有中文標示的,咱家寶貝是德國本土超市采購的,商品上的都是德文。很多寶媽買的奶粉都是代購的,應該不會一棍子打死吧?”

  英國代購“了由”說,剛看到這個消息,還沒有詳細了解過。因為從事的是個人代購,關店成本不高?!按蟛涣司筒蛔隽恕!?/span>

  電商法

  對消費者還有幾個利好

  除了針對微商、代購的內容,《電子商務法》還將原本許多“法外之地”納入監(jiān)管,對消費者來說是一件好事兒。

  · 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臺也得承擔責任。這樣以后在那些大型電商平臺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 嚴禁“刷好評”“刪差評”。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元。

  · 不得無故拒退押金?!峨娚谭ā芬?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 競價排名的商品應該注明“廣告”。第四十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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