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圍
服務(wù)對象 |
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yè),其他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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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事項主題分類 |
食品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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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題分類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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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內(nèi)容 |
本行政許可適用于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變更 |
受理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 1.持有有效的《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 2.《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載明的事項發(fā)生變化,且在變化后的10個工作日內(nèi); 3.涉及經(jīng)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社會信用代碼、住所等主體資格變更的,已在主體資格許可部門辦理變更。